篆书与篆刻的关系

    篆刻艺术的表现形态是多样而又统一的独特艺术形式。篆刻艺术形式美的构成,是以“篆书”为主要依据的。也就是说,刻在印章里的文字,一般采用篆书。从历史上看,秦以前篆刻用古文和大篆、秦代用小篆、汉代用汉篆,入印文字都是篆书,这又决定了篆刻名称的由来。因此,篆刻的产生是和篆书的形态密切联系着的。
    随着历史的推移,“篆刻”以“篆书”为宗已成定律。虽然其它书体也可以入印,但从艺术角度要求,“篆书”更适宜于篆刻,是篆刻的主要书体。
    篆书入印,有着长期地约定俗成,而更重要的还在于篆书的“篆法”高妙和变化自由。方寸之印,无论字数的多少,笔画的繁简,印文的朱白,都能参差错落,巧妙配合,气势贯通,使书法中的篆书经过“印化”改造,变成适合印章形式美的艺术文字,自然地表现出字法(篆法)的形体美,使得印章产生艺术性的价值,这也决不是采用其它任何书体所能做得到的。
    由于篆书是施与篆刻的主要书体,篆法无疑占主导地位。一方印章,是否有神有势,给观者以美感,这与印文的结体、布局、笔法等有着重要的关系。篆刻历来就有“治印必先识篆,以求篆体之笔法,得笔法则得字法,而章法随之。”和“印从书出”之说。因此,认识篆字,书写篆书是篆刻的最根本的基础。只有熟识篆字,才能在进行艺术构思时融会贯通,避免任意杜撰,不伦不类;只有多写篆书,才能熟悉篆书的结构特征和笔意规律,掌握在方寸石面上以刀代笔,解决表现书法中的笔意效果和保持刀位效果的结合,从而准确地表现出艺术构思和创作情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