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书法与正字的探讨

   文字是文化的载体,书法又是文字的艺术形式。中国文字(汉字)的特点是一字、一形、一音,但亦有一字多形、多音的。这是与中国特定的历史有关。秉笔者规范地写出字的形,是学习中国文化的基本素养,也是书法爱好者必须遵守的法则。

    “书法”一词,最早见于《后汉书•儒林传》,“熹平四年,诏诸儒正定五经,刊於石碑,为古文、篆、隶三体书法。以相参捡,树之学门,使天下咸取则焉。”这就是说“书法”对每个字都有一个统一的书写规定,古人称为“正字”,通俗地讲,就是不能写错别字。

    书法是一门严谨的艺术。古人造字,是有讲究的,有表声符、有表意符,一个字加几笔或减几笔,其音、意就发生了变化。为了不让写字人随意滥划,特指定了“本有其字,本无其字”的正字原则。汉字经过几千年的流传,虽然字形变化很大,也是有规律可循的,前贤古文字学家归纳了“六书”,后又总结出古今字、异体字。如何鉴别呢?这就要求书家学点“笔功”之外的学问——训诂学。

    训诂学是一门很深的学问,涉及面很广,前面所说的“六书”、古今字、异体字都属于训诂学的范围。在古今书法作品中,见得最多的还是古今字和异体字。有训诂知识的学者,即可分辨正确或错误。例如,唐代诗人李白句:“孤帆远影碧空尽”,古代书家将“影”写成“景”,应该说是正确的。“景”是古今字。古字“景”就是“影”的意思,“景”字的本义是“日光”,引伸为光景、阴影等意义。后来又造一个“影”字来表示“阴影”,“景”字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。不懂古今字,就难以理解古代书家的笔意。

    所谓异体字,就是一个字的几种写法(即笔画变位)。书写者在书法作品中,为了避免同行字里出现同体、同形的字,于是将字形异写,这是章法的要求,以求作品的整体美。正如孙过庭说:“至若数画并施,其形各异;众点齐列,为体互乖。一点成一字之规,一字乃终篇之准。违而不犯,和而不同。”但是异体字都是有出处的,不可违背“本无其字”的正字原则。历代书法家书写的楷、行、草等各种传世字帖,就是正字范本。超出这个范围,就属错别字。因为它不能准确地表达文字的意思,使文章读不通、读者看不懂。例如,有书家将唐•李白诗:“疑是银河落九天”一句,错写成“凝是银河落九天”。“疑”和“凝”两字既无“古今”关系,也无“异体”联系,音、义都不同,违背了“本有其字”的正字原则。上世纪80年代,《北京晚报》曾刊登某书法家的作品“保护鸟类”4个大字。因书写者用繁体字所写,将“護”写成“獲”字,这一字之错,与书写者的本意完全相反。“保护鸟类”成了“保获鸟类”,在书法界闹成笑话。

    古人说:“不辨字,何以谈书,无规矩,何以论法。”一幅优美的书法作品,只要写上了错别字,就难以登上大雅之堂,更不可能流传于世。